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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与天价税款—同花顺核心员工持股平台涉税思考
2023-05-05      204
凯士奥--即同花顺被追缴税款的员工持股平台,全称为上海凯士奥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目前持有同花顺9.47%股权。
员工持股平台被追缴超十亿巨额税款
凯士奥--即同花顺被追缴税款的员工持股平台,全称为上海凯士奥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目前持有同花顺9.47%股权。天眼查显示,凯士奥于2007年8月在上海宝山区成立,成立时间早于同花顺上市,公司出资额和实缴资本均为300万人民币。现今凯士奥共7位合伙人,分别是叶琼玖、王进、易晓梅、朱志峰、吴强、邹鲁和杜烈康,其中易晓梅是同花顺实控人易峥的姐姐,另外6人均为同花顺的高管及核心员工。

2020年3月,凯士奥迁往北京,次月从有限责任公司转为有限合伙企业,7月又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迁回上海。正是这次“公司转合伙”,导致了此次追缴风波。


财联社记者从同花顺获悉,2022年11月21日和12月5日,凯士奥收到有关税务部门发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税务部门认为凯士奥的组织形式变更属于企业由法人转换为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为此需要一次性征收所有股票(包括所有转换日尚未减持的股票,包括限售股)视同出售清算相关的税款。

前述税务部门的追缴主要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稅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该文规定,当企业由法人转变为合伙企业这样的非法人组织时,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需进行所得税处理,并以公允价值为计税基础。



据悉,税务部门在约谈中明确,凯士奥“涉嫌在转换组织形式的过程中未申报缴纳相关税款”,要求凯士奥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财税59号文相关规定自行补正申报并补缴所得税,计税基础为转换日资产的公允价值,即2020年4月30日当天同花顺的收盘价计算公允价值。

公开数据显示,2020年4月30日,同花顺收盘价为119.34元/股,以凯士奥当时5314.56万股的持股量计算,其持股市值高达63.42亿元。尽管凯士奥在同花顺上市前以低成本获得股权,但按照现行税法,不考虑税收优惠的话,凯士奥在公司层面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仅此一项税款就超过10亿元。

凯士奥表示:“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凯士奥在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交税。但由于征税金额巨大,在大部分股票尚未解禁并出售的情况下,凯士奥无力承担,面临立即破产的风险。同时,上海凯士奥不存在其他生产经营业务,因此只能通过出售股票来筹集税款。如果无法筹集到资金,对凯士奥和上市公司会有影响。

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对凯士奥而言,出售股票、借款、融资等方法似乎都具有相当难度。

昱坤合税法事务部 辜建勇律师:

世上唯有死亡与纳税不可避免。针对同花顺控股平台凯士奥事件有以下思考:

第一,合规创造价值,对于所有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来说,税收成本和税务合规是企业在做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时必须予以考虑的重要维度。涉税事项一旦不能稳妥处理,轻则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重则威胁到企业的生死存亡,企业家和公司高管很可能会因此面临巨大的涉税刑事风险不可不察也。

第二,凯士奥公司改变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本意是为了节约股东的税收成本,却忽视了对税收成本和税务合规的统筹考虑,最终弄巧成拙导致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合计可能高达25亿左右(不考虑税收优惠的情况下按照2020年4月30日同花顺收盘价初步估算)。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重大事项的涉税风险研判需要“法财税”融合的立体思维来统筹安排,相信如果上天再给凯士奥公司一次选择的机会,他们一定会选择先咨询下专业的财税团队,再来做出不一样的安排。

第三,面向监管部门,对于企业组织形式变更制度,市监部门及税务部门需要建立起畅通的信息互通和监管程序,重视企业变更前或注销前的清税环节,尤其是对于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股权变更的重大公众利益的市场主体,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及时行使权力征缴相关税收,客观上也能让纳税主体积极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巨额的税收滞纳金,提高纳税遵从度。

第四,从征管实践来说,考虑到凯士奥公司涉及到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和股票限售等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而且税款和滞纳金数额特别巨大,纳税人为员工持股平台公司没有其他的主营业务收入,一次性缴纳巨额税款和滞纳金确实存在一定难度,可能在征管实践中给予一定的期限和金额上的宽容和减让。